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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年度业绩公告之澄清公告

2022-09-27 00:00:00

兹提述奥威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2022年9月20日之公告,内容为有关本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年度业绩(「2020年年度业绩公告」)。除另有说明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2020年年度业绩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本公司注意到2020年年度业绩公告中出现若干无心之失。为释疑问,本公司谨此澄清,2020年年度业绩公告第16页所载「不作出意见之基准」一节项下「预付款项的范围限制」一段应修订如下(为便于参考,修订以下划线及粗体表示):

“预付款项的范围限制

于2019年12月31日,预付款项约人民币219,334,000元及人民币332,031,000元分别分类为非流动资产及流动资产。

…”

为释疑问,上述澄清并不影响2020年年度业绩公告所载之其他财务资料,而除上文所披露者外,2020年年度业绩公告之内容仍保持不变。

刊发2020年年报

载有上市规则规定的所有相关资料的2020年年报将寄发予本公司股东,并于适当时候在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www.aoweiholding.com)刊载。

继续暂停买卖

应本公司要求,本公司股份自2021年3月29日上午9时正起于联交所暂停买卖,直至另行通知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