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乃由奥威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2)(a)条及第13.24A条,以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之内幕消息条文而作出。
兹提述(i)本公司日期为2021年3月29日之公告,内容为有关延迟公佈2020年年度业绩、董事会会议延期举行及暂停本公司股份买卖;(ii)本公司日期为2021年4月30日及2021年5月10日之公告,内容为有关刊发本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未经审核管理账目、初始复牌指引及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iii)本公司日期为2021年5月13日之公告,内容为有关本公司核数师辞任;(iv)本公司日期为2021年5月21日之公告,内容为有关委任独立调查员及委任本公司新任核数师;(v)本公司日期为2021年6月29日、2021年9月29日、2021年10月15日、2021年12月29日及2022年3月29日之公告,内容为,其中包括与暂停买卖有关之季度最新情况;(vi)本公司日期为2021年12月8日及2022年3月4日之公告,内容为有关独立调查的主要发现;(vii)本公司日期为2021年12月16日之公告,内容为有关额外复牌指引;及(viii)本公司日期为2022年1月27日之公告,内容为有关委任内部监控顾问(统称「该等公告」)。除非本公告另有界定,否则本公告所用之专有词汇与该等公告所界定者具相同涵义。
复牌指引
诚如本公司日期为2021年4月30日及2021年12月16日之公告所披露,本公司已获联交所知会复牌指引,现细列如下:
(i)就核数事宜进行适当的独立调查、评估其对本公司业务营运及财务状况之影响、将调查结果及其影响作出公佈,及制订适当的补救措施;
(ii)刊发所有上市规则要求而未刊发的财务业绩及解决任何审核事宜及╱或审核修订;
(iii)证明遵守上市规则第13.24条;
(iv)刊发一切重要资讯,以供本公司股东及投资者评估本公司之状况;及
(v)进行独立的内部监控检讨并证明本公司已设立足够的内部监控及程序,以遵守上市规则。
复牌进度的最新情况
(i)就核数事宜进行适当的独立调查、评估其对本公司业务营运及财务状况之影响、将调查结果及其影响作出公佈,及制订适当的补救措施
诚如本公司日期为2021年5月21日之公告所披露,独立调查委员会已于2021年5月21日委任信永方略财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为独立第三方调查员,就核数事宜进行独立调查并向独立调查委员会就独立调查之发现呈交报告。
有关独立调查的主要发现刊载于本公司日期为2021年12月8日及2022年3月4日的公告。本公司亦已指示独立调查员就核数事宜补充进行补充独立调查。从2022年年初以来,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新冠疫情」)于中国快速升温,传染性极强的奥密克戎变种病毒株迅速波及全国(包括本公司位处的河北省),全国多个地区执行更严格的防疫措施和疫情管控措施,包括多轮全城全员检测、部分或全城封闭式管理等,阻碍了补充独立调查的工作。于本公告日期,独立调查员已完成补充独立调查的所有必要工作,并正在编制补充独立调查报告的初稿。预计补充独立调查报告初稿将于2022年7月内完成。本公司将尽快另行刊发公告披露独立调查员从补充独立调查中的进一步独立调查发现的详情。
(ii)刊发所有上市规则要求而未刊发的财务业绩及解决任何审核事宜及╱或审核修订
鑑于上述(i)点的原因,预期2020年年度业绩、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中期业绩、2021年中期报告、2021年年度业绩和2021年年度报告的发佈日期将进一步押后。本公司将于适当时候另行发表公佈,知会股东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中期报告和2021年年度报告之寄发日期。
(iii)证明遵守上市规则第13.24条
本集团主要于中国从事(i)铁矿勘探、开采、选矿及销售业务,销售产品为铁矿石、富粉及铁精矿;(ii)提供医院管理服务(就有关医院管理服务之业务,请参考本公司2020年3月3日所刊发的内幕消息公告);及(iii)绿色建材建筑用砂石料生产、销售业务。
儘管中国近期受到新冠疫情快速升温的影响,国内铁矿石需求强劲,铁矿石价格长期处于高位。于本公告日期,本集团业务营运整体保持稳健发展。
董事会有信心本集团拥有足够的业务运作,将能全面遵守上市规则第13.24条的规定。
(iv)刊发一切重要资讯,以供本公司股东及投资者评估本公司之状况
诚如上文所述,本公司将尽快就独立调查员的补充独立调查发现另行刊发公告,紧接着刊发未披露的财务业绩及报告,并向市场更新有关委任内部监控顾问为本集团进行独立的内部监控检讨的情况(请参见下文)。公司将适时另行刊发公告,以知会本公司股东和投资者任何重大进展。
(v)进行独立的内部监控检讨并证明本公司已设立足够的内部监控及程序,以遵守上市规则
诚如本公司日期为2022年1月27日之公告所披露,本公司已于2022年1月27日委任艾华迪风险咨询有限公司作为内部监控顾问对本集团进行独立的内部监控检讨并证明本公司已设立足够的内部监控及程序,以遵守上市规则。由于近期受到新冠疫情于中国快速升温的影响,导致内部监控审阅的工作受阻。于本公告日期,内部监控顾问已进行独立内部监控初次审阅所需的大部份工作,并正在编制内部监控审阅报告初稿。预计内部监控审查报告初稿将于2022年7月内完成。本公司将适时另行刊发公告,以知会本公司股东和投资者任何重大进展。
继续暂停买卖
应本公司要求,本公司股份自2021年3月29日上午9时正起于联交所暂停买卖,直至另行通知为止。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