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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信达关於董事及总裁任职资格获中国银监会核准的公告

2016-11-07 19:30:00

兹提述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於2016年5月16日刊发的通函(「通函」)、2016年6月30日刊发的公告(「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及2016年9月14日刊发的执行董事辞任和总裁变更公告(「9月14日公告」)。除非另有所指,本公告内所使用的词语与通函内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中国银监会核准

如通函所披露,陈孝周先生之本公司董事的委任须待股东於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及获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监会」)对其董事任职资格核准後方会生效。同时,如9月14日公告所披露,陈孝周先生之本公司总裁的委任亦须获得中国银监会对其总裁任职资格核准後方会生效。

如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所披露,有关委任已於2016年6月30日所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获得批准。本公司亦於近日收到中国银监会核准陈孝周先生担任本公司董事及总裁的资格的批复(银监复[2016]348号)。据此,陈孝周先生担任本公司执行董事,其董事委任於2016年11月4日起生效,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同时,陈孝周先生担任本公司总裁,其总裁委任於2016年11月4日起生效,任期至董事会续聘或另聘时止。陈孝周先生的详细资料如下:

陈孝周先生,1962年出生,自2016年11月起担任本公司执行董事、总裁。陈先生曾於中国建设银行历任多项职务,包括於1994年10月至1996年6月任总行国际业务部项目融资处处长,1996年6月至1997年3月任国际业务部代理行处处长,1997年3月至1999年4月任总行营业部副总经理。陈先生於1999年4月加入本公司,至2000年9月任投资银行部主任,2000年9月至2003年2月任总裁助理,2003年2月至2008年12月任副总裁,2008年12月至2013年6月担任本公司党委委员,2013年6月至今担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陈先生於2011年4月至2015年1月兼任中国信达(香港)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自2016年5月起兼任南洋商业银行有限公司董事长。陈先生自2006年2月起任银建国际实业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号:00171)主席兼执行董事,自2006年9月起任主席兼非执行董事,2008年12月至2015年1月担任信达国际控股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号:00111)主席兼执行董事。陈先生於1983年7月毕业於杭州大学,获经济学学士学位,1988年11月毕业於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研究生部,获经济学硕士学位,并於2002年11月毕业於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获商学硕士学位。陈先生於1995年12月获中国建设银行评为高级经济师。

陈孝周先生担任本公司执行董事之任期自本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中国银监会核准其董事任职资格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陈孝周先生已与本公司订立执行董事服务合约。本公司董事的薪酬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薪酬清算方案经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议後报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後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公司董事的具体薪酬可参考本公司年报。

除上述所披露外,陈孝周先生於过去三年并无在其他上市公司担任董事职务,亦没有在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务,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概无任何关系,而且并无於本公司股份中拥有任何权益(具《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V部所赋予之涵义)。陈孝周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券监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及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陈孝周先生确认,於本公告日期,并无任何其他有关彼等委任之事宜须知会股东,亦无任何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h)至(v)条之任何规定须予披露的任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