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提述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於2016年5月16日刊发的通函(「通函」)及2016年6月30日刊发的公告(「股东大会决议公告」)。除非另有所指,本公告内所使用的词语与通函内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中国银监会核准
如通函所披露,朱武祥先生及孙宝文先生之本公司董事的委任须待股东於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及获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监会」)对其董事任职资格核准後方会生效。
如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所披露,有关委任已於2016年6月30日所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获得批准。本公司亦於近日收到中国银监会核准朱武祥先生及孙宝文先生担任本公司董事的资格的批复(银监复[2016]331号)。据此,朱武祥先生及孙宝文先生担任本公司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其委任於2016年10月25日起生效,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他们的详细资料如下:
朱武祥先生,1965年出生,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金融系教授、博士生导师、清华大学中国金融研究中心商业模式与产业金融研究工作室主任。朱先生自1990年1月起至今历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兼任中国金融学会常务理事、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二届并购重组专家谘询委员会委员。朱先生现担任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340)独立董事、北京建设(控股)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号:00925)独立非执行董事、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583)独立董事、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号:00763;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0063)独立非执行董事、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1198)独立董事、紫光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0938)监事及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1788)外部监事。朱先生於2010年7月至2013年9月任歌尔声学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2241)独立董事,2013年6月至2016年3月任荣信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2123)独立董事。朱先生於1987年及1989年毕业於清华大学,分别获工学学士及硕士学位;2002年毕业於清华大学,获博士学位。
孙宝文先生,1964年出生,经济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孙先生1989年1月至1997年10月任中央财经大学讲师,1997年10月至2003年10月任中央财经大学副教授,2003年10月至今任中央财经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孙先生现任中央财经大学中国互联网经济研究院教授、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 首都互联网经济发展研究基地首席专家、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评审专家、教育部电子商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全国无障碍建设专家委员会委员及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会常务理事。孙先生现担任鲁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2379)独立董事、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2772)独立董事及山大地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证券代码:831688)独立董事。孙先生於1986年7月及1989年1月毕业於东北大学,分别获工学学士学位及硕士学位;2004年7月毕业於中央财经大学,获经济学博士学位。
朱武祥先生与孙宝文先生任期自本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经银监会核准其董事任职资格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上述董事已与本公司订立独立非执行董事服务合约。本公司董事的薪酬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薪酬清算方案经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议後报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後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公司董事的具体薪酬可参考本公司年报。
於本公告日期,朱武祥先生及孙宝文先生於过去三年并无在其他上市公司担任董事职务,没有在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务,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概无任何关系,而且并无於本公司股份中拥有任何权益(具《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V部所赋予之涵义)。朱武祥先生及孙宝文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及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朱武祥先生及孙宝文先生确认,於本公告日期,并无任何其他有关彼等委任之事宜须知会股东,亦无任何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h)至(v)条之任何规定须予披露的任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