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宣布,其於2016年9月14日收到本公司执行董事、总裁臧景范先生的辞职报告。臧景范先生因年龄原因提出辞去本公司执行董事、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总裁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第3.05条项下之本公司授权代表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臧景范先生的辞职自其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臧景范先生已确认与董事会并无任何意见分歧,亦无任何有关其辞任而须知会本公司股东的其他事宜。
董事会谨此对臧景范先生任期内为本公司改革发展与经营管理所作出的突出贡献给予高度评价并表示衷心感谢。
董事会欣然宣布,於2016年9月14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通过一项决议,拟委任陈孝周先生(「陈先生」)为本公司总裁,陈先生的总裁任职资格尚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监会」)核准,其担任本公司总裁的任期自银监会核准总裁任职资格之日起至董事会续聘或另聘时止。
陈先生的简历资料列载如下:
陈孝周先生,54岁,自2000年9月起任本公司高级管理层成员,负责本公司投资及资产管理业务,於1995年12月获中国建设银行评为高级经济师。陈先生曾於中国建设银行历任多项职务,包括於1994年10月至1996年6月任总行国际业务部项目融资处处长,1996年6月至1997年3月任国际业务部代理行处处长,1997年3月至1999年4月任总行营业部副总经理。陈先生於1999年4月加入本公司,至2000年9月任投资银行部主任,2000年9月至2003年2月任总裁助理,2003年2月至2008年12月任副总裁,2008年12月至2013年6月担任本公司党委委员,2013年6月至今担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2011年4月至2015年1月兼任中国信达(香港)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自2016年5月起担任南洋商业银行有限公司董事长。陈先生自2006年2月起任银建国际实业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号:00171)主席兼执行董事,自2006年9月起任主席兼非执行董事,2008年12月至2015年1月担任信达国际控股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号:00111)主席兼执行董事。陈先生於1983年7月毕业於杭州大学,获经济学学士学位,1988年11月毕业於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研究生部,获经济学硕士学位,并於2002年11月毕业於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获商学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