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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信达选举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和监事提名之公告

2016-05-10 19:26:00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监事会(「监事会」)於2016年5月10日召开的监事会2016年第三次会议通过《关於提名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候选人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将於2016年6月任期届满。为按期完成监事会换届选举,保证监事会工作顺利开展,监事会同意提名4位候选人担任本公司股东代表监事和外部监事,其中股东代表监事1人、外部监事3人。根据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於监事人数的1/3,职工代表监事由员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民主程序选举产生。

本公司将另行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职工代表监事,并及时发布公告。

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和外部监事具体人选如下:

1. 提名龚建德先生连任股东代表监事;

2. 提名刘燕芬女士连任外部监事;

3. 提名李淳先生连任外部监事;

4. 提名张峥先生担任外部监事。

张峥先生的简历如下:

张峥先生,43岁,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金融学副教授、博士生导师。张先生研究领域主要包括创新金融、金融市场与机构、家族企业与财富管理、行为金融等方向,在企业风险管理策略、金融市场与机构、投资者行为、证券市场流动性,以及上市公司治理与财务行为方面具有丰富研究经验和研究成果。张先生曾参与多项共同基金数量化投资策略以及证券市场监管政策的实务研究。张先生的学术成果发表在国内外着名学刊。

张先生曾获2014年度「孙冶方金融创新奖」论文奖(与合作者共同)、2014年度台新金控优秀论文奖、北京大学教学优秀奖(2013–2014学年)、中国金融学年会杰出服务奖(2013年度)、第四届厉以宁教学奖(2010年度)、北京市第十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北京大学优秀博士论文奖。张先生现任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0537)独立董事和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121)独立董事。张先生1995年毕业於南开大学数学系,获理学学士学位;1998年毕业於南开大学数学系,获理学硕士学位;2005年毕业於北京大学,获经济学博士学位。

作为监事候选人,张峥先生的任期自本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张先生并无与本公司订立任何服务合约。张先生的薪酬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监事薪酬清算方案按相关程序审议後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执行。本公司监事具体薪酬可参考本公司年报。

除上述所披露外,张峥先生於过去三年并无在其他於香港或海外任何证券市场上市的公众公司担任董事职务,亦没有在本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务,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概无任何关系。於本公告日期,张先生并无於本公司股份中拥有任何权益(具《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V部所赋予之涵义)。张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张峥先生确认,概无与彼委任有关之任何其他事宜须提请本公司股东留意,亦无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51(2)(h)至(v)条之规定须予披露之任何其他资料。

本公司将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以便本公司股东审议及酌情批准(其中包括)选举监事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