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提述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21年11月12日刊发的委任总裁助理公告(「该公告」),内容有关委任酒正超先生及王正民先生担任本公司总裁助理。除非另有所指,本公告内所使用的词汇与该公告内所界定者具有相同含义。
如该公告所披露,酒正超先生及王正民先生的任职资格尚需中国银保监会核准。本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银保监会核准酒正超先生及王正民先生本公司总裁助理的任职资格的批覆(银保监覆[2021]994号)。据此,酒正超先生及王正民先生担任本公司总裁助理,任期自2021年12月17日起生效。酒正超先生及王正民先生的简历请见该公告。
本公告由本公司自愿发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