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王国际(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之董事(「董事」)会(「董事会」)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八日之全年业绩公告(「业绩公告」)。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布所采用之词汇与该业绩公告中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董事会注意到该业绩公告英文版第二十七页“或然负债”的最後一段内出现文书错误。两宗法律诉讼计提应为“RMB1.83 million",而不是"RMB1.83"。 董事会谨此确认该文书错误非故意的, 而且也不影响业绩公告内其它资料,其相关的金额在中文版内是正确地陈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