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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集团董事资料变更

2014-02-26 12:23:00

本公告乃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51(2)(l)条及13.51B(2)条刊发。

霸王国际(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获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魏伟峰先生(「魏先生」)通知,彼担任独立董事之LDK Solar Co., Ltd.(「LDK」,一家在开曼群岛成立的公司,其主要业务为生产光伏产品,其美国预托股份在纽约交易所上市之公司, 股份代号:LDK)已於2014年2月24日公布,LDK於2014年2月21日在开曼群岛大法院递交文件,申请就LDK解决海外流动性问题的计划任命联合临时清盘人。上述程序所涉及金额包括(a)於2011年2月28日由LDK发行的2014年到期的人民币计价美元结算的总额为人民币1,700,000,000元的10%高收益票据及(b)於2011年6月3日由LDK的附属公司赛维硅化学科技有限公司发行的每股面值美金0.10元的原投资金额美金240,000,000元的可赎回可转换A系列优先股。截至本公告日期,上述程序仍进行中。

董事会确认上述有关LDK的事宜与本公司及所有其附属公司概无关联。

除本公告所披露者外,概无其他有关魏先生资料变更之事项须提请本公司股东垂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