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欣然宣布,股东周年大会通告所载的普通决议案已於二零一三年五月三十一日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上由股东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
谨此提述霸王国际(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於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九日刊发的通函(「通函」)及股东周年大会通告(「股东周年大会通告」)提呈的普通决议案,该通函已於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九日寄予股东。同时提述本公司於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八日刊发的关於沈小笛先生和郭晶女士的辞职(「该公告」)。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布所用的词汇具有通函及该公告界定的相同意义。
股东周年大会的投票结果
董事会欣然宣布,股东周年大会通告所载的普通决议案已由参加二零一三年五月三十一日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的股东通过投票方式获得通过。投票结果如下:
普通决议案
票数
(概约百分比 %)
赞成 反对
1. 省览及审议截至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经
审核财务表、董事(「董事」)报告及核数师(「核数
师」)报告。 1,941,944,972 (99.999794%) 4,000(0.000206%)
2. (A) (i) 重选万玉华女士为本公司执行董事。 1,940,056,972 (99.902572%) 1,892,000(0.097428%)
(ii) 重选郭晶女士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 N/A1 N/A1
(iii) 重选陈开枝先生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1,912,728,000 (98.495276%) 29,220,972 (1.504724%)
(B) 授权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厘订董事酬金。1,941,944,972 (99.999794%) 4,000 (0.000206%)
3. 重新委任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为核数师及授权董事会厘
定其酬金。 1,939,056,972 (99.851077%) 2,892,000(0.148923%)
4. (A) 授予董事一般授权以配发、发行及处理不超过本公
司於该项决议案通过当日已发行股本总面值之20%之股份。1,912,452,000(98.481063%)29,496,972(1.518937%)
(B) 授予董事一般授权以购回不超过本公司於该项决议
案通过当日已发行股本总面值之10%之股份。 1,941,944,972(99.999794%)4,000(0.000209%)
5. 根据第4(B)项普通决议案扩大股东一般授权根据购回股
份发行股份。 1,912,452,000(98.481063%) 29,496,972(1.518937%)
注:
1 由於郭晶女士的辞职,郭晶女士在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上并未有应选连任。因此,载於股东周年大会通告及通函中第2(A)(ii)项有关重选郭晶女士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的决议案并未有被考虑。
由於以上议案均获得大多数票数赞成,所有议案已获正式通过。
於股东周年大会日期,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数目为2,910,970,720股股份,为赋予持有人权利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及於会上投票赞成或反对提呈的全部决议案的股份总数。
股东於股东周年大会上就任何普通决议案投票概无任何限制,且概无赋予持有人权利出席股东周年大会但仅可於会上表决反对所提呈的决议案的股份(如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40条所载)。概无人士在通函中表示拟於股东周年大会上就所提呈的决议案投票反对或放弃投票。
出席股东周年大会的股东及获授权委任代理人合共持有1,941,948,972股股份,相当於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的66.71%。
香港的外部审计师彭伟驹会计师事务所已获委任为股东周年大会监票人,负责处理点票工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