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幕消息
针对本公司中国附属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
本公告乃中国忠旺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IVA部项下的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作出。
兹提述:(1)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二年九月二日的公告,内容有关本公司十四家中国附属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法院受理重整申请;(2)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二年九月五日的公告,内容有关针对本公司中国附属公司的实质合併重整申请;(3)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日的公告,内容有关法院裁定本公司中国附属公司实质合併重整;及(4)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二年十二月十三日的公告,内容有关针对本公司中国附属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该等公告」)。除另有界定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等公告所界定者俱有相同涵义。
本公司接获通知,于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辽宁省渖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网路会议方式召开辽宁忠旺集团有限公司等253家企业实质合併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会上由债权人审议了《忠旺集团等253家企业财产管理方案》与《关于债权人委员会设立及议事规则的议案》两项议案,表决期限为十五日(二零二三年一月十三日届满)。本公司于二零二三年一月十六日收到忠旺集团系列企业管理人关于忠旺集团系列企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告知函。根据该告知函,忠旺集团等253家企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对《忠旺集团等253家企业财产管理方案》及《关于债权人委员会设立及议事规则的议案》的表决结果均为通过。
本公司将密切关注重整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上市规则及时履行资讯披露责任。
股份继续暂停买卖
本公司股份自二零二一年八月三十日上午九时正起于联交所暂停买卖,并将继续暂停,直至另行通知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