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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告

2024-04-29 00:00:00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AGRICULTURAL BANK OF CHINA LIMITED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288) 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告 兹通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行」)将于2024年5月21日(星期二)下午二时四十五分于中国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乙18号本行总行举行2023年度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以审议并酌情通过以下事项: 普通决议案 1. 审议及批准本行董事会(「董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 2. 审议及批准本行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 3. 审议及批准本行2023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4. 审议及批准本行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 审议及批准聘请本行2024年度外部审计师; 6. 审议及批准2024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预算安排; 7. 审议及批准选举鞠建东先生为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 特别决议案 8. 审议及批准总损失吸收能力非资本债券发行额度事宜; 普通决议案 9. 审议及批准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相关安排; 其他事项 10. 听取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11. 听取本行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方案2023年度执行情况报告; 12. 听取本行2023年度关联交易管理情况报告;及 13. 听取本行2023年度主要股东(含大股东)情况评估报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中国北京 2024年4月30日 附注: (1) 凡于2024年5月21日名列本行H股股东名册的股东均有权出席年度股东大会并于会上投票。本行将于2024年5 月15日至2024年5月21日(包括首尾两天)暂停办理H股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本行H股股东如欲出席年度股东大会,须于2024年5月14日下午四时三十分或之前将股票连同股份过户文件送达本行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1716号舖。 (2) 凡有权出席年度股东大会并于会上投票的H股股东可委派一位或多位代表出席,并代其在年度股东大会上投 票。受委托代表毋须为本行股东。 代表委任表格连同经公证人签署证明的授权书(如有)及其他授权文件(如有),须在不迟于年度股东大会指定举行时间不少于24小时前(即2024年5月20日(星期一)下午二时四十五分前)送达本行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方为有效。填妥及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后,H股股东仍可依愿亲自出席年度股东大会或其任何续会并于会上投票。 本行的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地址如下: 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香港湾仔 皇后大道东183号 合和中心17M楼 (3) 年度股东大会上作出任何表决,均将以投票方式进行。年度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网络投票 仅适用于A股股东)相结合的参会表决方式。 (4) 出席年度股东大会登记程序: (a) H股股东或其代表出席年度股东大会时应出示身份证明。如果出席会议的H股股东为法团,其法定代表 人或董事会或其他决策机构授权的人士应出示其法团的董事会或其他决策机构委任该人士出席会议的相关决议的复印件始可出席年度股东大会。 (b) 欲出席年度股东大会的H股股东应当于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或以前将拟出席会议的回条以专人递送、 邮寄或传真方式交回本行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5) 如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行2023年度A股现金红利预计将于2024年6月7日支付,H 股现金红利预计将不迟于2024年6月28日支付。凡于2024年6月6日名列本行H股股东名册的股东均有资格获取2023年度建议现金红利。本行将于2024年6月1日至2024年6月6日(包括首尾两日)期间暂停办理H股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尚未登记为本行H股股东的股份持有人如欲获得收取建议分派的2023年度现金红利的资格,须于2024年5月31日下午四时三十分或之前将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交回本行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1716号舖。 (6)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预计需时半天,股东(亲自或委派的代表)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交通和食宿费用自理。 (7) 上述提呈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和批准的决议案详情请见列载于本行日期为2024年4月30日的年度股东大会通函。 于本通告日期,本行的执行董事为谷澍先生、张旭光先生和林立先生;本行的非执行董事为周济女士、李蔚先生、 刘晓鹏先生、肖翔先生和张奇先生;本行的独立非执行董事为黄振中先生、梁高美懿女士、刘守英先生、 吴联生先生和汪昌云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