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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3-28 00:00:00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AGRICULTURAL BANK OF CHINA LIMITED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288) 董事会决议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行」)董事会(「董事会」)于2024年3月12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28日在香港及北京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13名,亲自出席董事12名,刘守英董事由于其他公务安排,书面委托黄振中董事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本行章程」)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由谷澍董事长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 聘任刘清女士为本行董事会秘书 本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3票,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本行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一致同意聘任刘清女士为本行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经核查相关文件并现场沟通了解,我们认为,聘任刘清女士为本行董事会秘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本行章程的要求,不存在损害本行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 会议同意聘任刘清女士担任本行董事会秘书。刘清女士担任本行董事会秘书,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其任职资格后生效。 刘清女士的简历如下: 刘清,1970年3月出生,吉林大学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农业银行首尔分行副总经理,法兰克福分行总经理。2020年7月起任中国农业银行国际金融部总经理。 2. 聘任本行公司秘书相关事宜 本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3票,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同意聘任刘清女士担任本行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聘任伍秀薇女士担任本行联席公司秘书。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中国北京 2024年3月28日 于本公告日期,本行的执行董事为谷澍先生、张旭光先生和林立先生;本行的非执行董事为周济女士、李蔚先生、刘晓鹏先生、肖翔先生和张奇先生;本行的独立非执行董事为黄振中先生、梁高美懿女士、刘守英先生、 吴联生先生和汪昌云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