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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1-12-24 00:00:0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行」)董事会(「董事会」)于2021年12月8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24日在北京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13名,亲自出席董事11名,委托出席董事2名,谷澍先生、刘守英先生由于其他公务安排,分别书面委托张青松先生、黄振中先生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由张青松副董事长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2024年资本规划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3票,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减记型合格二级资本工具发行计划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3票,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本行在取得股东大会、相关监管机构批准的条件下,按照下列各项条款及条件分批次发行减记型合格二级资本工具:

(1)发行工具类型:减记型合格二级资本工具,符合《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可用于补充商业银行资本。

(2)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亿元或等值外币。

(3)发行期限:不少于5年期。

(4)发行利率:参照市场利率确定。

(5)发行地点和方式:视资本需求及市场情况分批次在境内外市场发行。

(6)损失吸收方式:当发行文件约定的触发事件发生时,采用减记方式吸收损失。

(7)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充实本行二级资本。

(8)决议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高级管理层,根据相关监管部门颁佈的规定及审批要求,决定减记型合格二级资本工具发行的具体发行方案和条款,并办理监管报批、发行、存续期管理、兑付、赎回等具体事宜,以及签署必要的法律文件。前述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3.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主席与委员

会议选举王欣新先生担任董事会战略规划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选举吴联生先生担任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主席和委员、「三农」金融与普惠金融发展委员会委员、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

按照《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利害关係迴避的要求,王欣新先生和吴联生先生迴避表决。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