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任独立非执行董事
兹提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行」)日期为2021年7月9日的二零二一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公告及日期为2021年6月17日的董事会(「董事会」)决议公告。吴联生先生于临时股东大会上被选举为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待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保监会」)核准其董事任职资格。
本行近日收到《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农业银行吴联生任职资格的批覆》(银保监覆[2021]908号)。根据相关规定,吴联生先生自2021年11月19日起就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
吴联生先生的简历请参见本行日期为2021年6月17日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截至本公告日期,其简历并无变动。
董事离任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肖星女士因任期届满自中国银保监会核准吴联生先生任职资格后不再担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职务。肖星女士同时不再担任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主席及委员、战略规划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三农」金融与普惠金融发展委员会委员、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职务。本行将按照相关规定儘快补选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主席。
肖星女士确认与董事会无不同意见,也没有就其离任需要知会本行股东及债权人的任何事项。
董事会对肖星女士任职期间为本行发展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