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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 第一期 )发行完毕的公告

2021-11-16 00:00:00

本行于2021年5月20日召开的2020年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了本行于2023年末前发行不超过1,0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减记型合格二级资本工具的议案。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本行于2021年11月12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总额为500亿元人民币的二级资本债券(「本期债券」),并于2021年11月16日发行完毕。

本期债券包括两个品种。品种一为10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发行规模为400亿元人民币,票面利率为3.60%,在第5年末附发行人赎回权;品种二为1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发行规模为100亿元人民币,票面利率为3.80%,在第10年末附发行人赎回权。

本期债券募集的资金将依据适用法律和监管部门的批准,补充本行的二级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