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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1-09-16 00:00:0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行」)董事会(「董事会」)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会议,于2021年9月2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和相关议案,表决截止日为2021年9月16日。会议召开及参加表决人数符合法律法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提名刘晓鹏先生为本行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4票,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发表如下意见:同意。

会议决定提名刘晓鹏先生为本行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刘晓鹏先生的委任须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及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保监会」)任职资格核准,其董事任期三年,自中国银保监会核准之日开始计算。

刘晓鹏先生,1975年7月出生,南开大学世界经济专业博士,高级经济师。现任职于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11月起任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曾任国家电网公司金融资产管理部副处长、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发展策划部总经理,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国家电网公司全球能源互联网办公室、全球能源互联网发展合作组织副局长,国美金融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首席执行官,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战略运营总监。

刘晓鹏先生于任职期间不在本行领取任何工资或董事袍金。本行将于每年年报及有关公告中披露董事薪酬。

除以上所披露者外,刘晓鹏先生于过往三年概无于任何其他上市公司出任董事,亦无于本行的集团成员担任任何职位;刘晓鹏先生概无与本行的任何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有任何关係。此外,刘晓鹏先生概无拥有任何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份所界定的本行股份权益。除以上所披露者外,并无其他有关选举刘晓鹏先生为本行非执行董事的事宜需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3.51(2)条规定作出披露的信息,亦无任何其他事宜需提请股东注意。

二、提名肖翔先生为本行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4票,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发表如下意见:同意。

会议决定提名肖翔先生为本行非执行董事候选人。肖翔先生的委任须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及中国银保监会任职资格核准,其董事任期三年,自中国银保监会核准之日开始计算。

肖翔先生,1965年6月出生,四川省工商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研究生毕业。曾任财政部驻四川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办公室副主任、业务一处副处长(主持工作)、专员助理,财政部驻福建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副监察专员,财政部驻湖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监察专员,财政部湖南监管局局长。

肖翔先生于任职期间不在本行领取任何工资或董事袍金。本行将于每年年报及有关公告中披露董事薪酬。

除以上所披露者外,肖翔先生于过往三年概无于任何其他上市公司出任董事,亦无于本行的集团成员担任任何职位;肖翔先生概无与本行的任何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有任何关係。此外,肖翔先生概无拥有任何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份所界定的本行股份权益。除以上所披露者外,并无其他有关选举肖翔先生为本行非执行董事的事宜需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3.51(2)条规定作出披露的信息,亦无任何其他事宜需提请股东注意。

三、提请召开2021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4票,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行2021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拟于2021年11月11日(星期四)在北京召开,有关详情请见本行另行发佈的临时股东大会通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