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利警告 本公告乃由天津津燃公用事业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2)(a)条及香港法例第 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的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作出。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经对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二零二三财年」)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进行初步审阅后,预期本集团录得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亏损约人民币15500万元,而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录得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亏损约人民币6800万元。亏损主要由于(其中包括)下列因素所致: (i) 受国际天然气价格上涨影响,二零二三财年上游供气单位的进气价格上涨; (ii) 大用户用气需求减少导致销气量减少;及 (iii) 对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综合(其中包括)上述两项因素、本集团营运所在市场环境的变化及本集团的销售预测之影响,本公司进行了减值测试。基于审慎性原则,预期将就二零二三财年对固定资产确认计提减值准备约人民币8600万元。有关减值尚待确认及审计。 本公司仍在落实其二零二三财年之财务业绩。本公告所载资料仅依据董事会对目前可得资料(包括本集团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之初步评估,有关资料有待落实及可能作出其他调整(如有),且尚未获得本公司核数师或审核委员会的确认、审阅或审核。二零二三财年的实际业绩可能有别于上述估计。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务请参阅本公司预期将于二零二四年三月底前刊发的全年业绩公告。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