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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控清洁能源集团授出购股权

2017-09-18 19:58:00

本公告乃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7.06A条刊发。

北控清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宣布,本公司於二零一七年九月十八日按本公司於二零一三年六月十一日采纳之购股权计划,向合资格参与者(「承授者」)邀请授出合共1,490,000,000股购股权(「购股权」),以认购本公司每股面值港币0.001元之普通股股份(「股份」),惟须待承授者接纳後方告作实。有关授出购股权之详情如下:

授出日期: 二零一七年九月十八日(「授出日期」)

所授出购股权之行使价: 每股股份0.199港元,为以下之最高者:

(i) 於授出日期在联交所刊发之每日报价表所示之收市价每股股份0.199港元;

(ii) 於紧接授出日期前五个交易日在联交所刊发之每日报价表所示之平均收市价每股股份0.1894港元;及

(iii) 每股股份之面值0.001港元。

有关所授出购股权的股份数目: 1,490,000,000股股份

股份於授出日期之收市价: 0.199港元

购股权有效期: 购股权之有效期为自授出日期起计十年

购股权之归属日期: (i) 所授出购股权之首20%将於授出日期三周年当日归属;

(ii) 所授出购股权之下一个20%将於授出日期四周年当日归属;

(iii) 所授出购股权之下一个20%将於授出日期五周年当日归属;

(iv) 所授出购股权之下一个20%将於授出日期六周年当日归属;及

(iv) 所授出购股权之余下20%将於授出日期七周年当日归属。

所有上述授出之购股权乃授予董事,有关详情如下:

根据

获授购股权

有权认购的

董事姓名 於本公司之职位 股份数目

胡晓勇先生 执行董事 600,000,000

石晓北先生 执行董事 30,000,000

黄卫华先生 执行董事及行政总裁 400,000,000

王野先生 执行董事 400,000,000

文辉先生 执行董事 30,000,000

李福军先生 独立非执行董事 10,000,000

许洪华先生 独立非执行董事 10,000,000

赵公直先生 独立非执行董事 10,000,000

根据上市规则第17.04(1)条,向上述各董事授出购股权已分别获得独立非执行董事批准(各独立非执行董事就向其本人授出购股权放弃投票)。

除上文披露者外,概无承授者为本公司之董事、最高行政人员或主要股东或任何彼等各自之联系人士(定义见上市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