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二日,附属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之公开市场收购被收购股份,总代价约为人民币9,065,932元(相当於约10,418,569港元)(不包括经纪及其他交易费用)。被收购股份占四川金宇於本公告日期已发行股本约0.31%。
由於有关收购事项之一项载於上市规则第14.07条之适用比率,根据上市规则第14.22条与有关过往交易合并计算时超过5%但低於25%,收购事项构成本公司之须予披露交易,并因此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之通知及公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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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事项
於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二日,附属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之公开市场收购被收购股份,总代价约为人民币9,065,932元(相当於约10,418,569港元)(不包括经纪及其他交易费用)。收购事项之代价乃根据四川金宇股份於收购事项当时之市场价格厘定。
被收购股份占四川金宇於本公告日期已发行股本约0.31%。连同过往交易,本集团於紧随收购事项後合共拥有20,589,852股四川金宇股份之权益,占四川金宇已发行股本总额约16.12%。紧随收购事项後,四川金宇将不会成为本公司之附属公司。
过往交易
於二零一七年四月十二日至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一日,本集团透过本公司之若干间接全资附属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之公开市场按平均价格约人民币21.61元(相当於约24.83港元)收购合共20,199,952股四川金宇股份,总代价约为人民币436,498,260元(相当於约501,623,800港元)(不包括经纪及其他交易费用)。
收购事项及过往交易乃以现金结算并由本集团之内部资源拨资。被收购股份及於过往交易中收购之四川金宇股份并无任何禁售或出售限制。
由於收购事项及过往交易乃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之公开市场作出,故本公司并不知悉四川金宇股份卖方之身份。据董事经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後所深知、尽悉及确信,收购事项及过往交易项下四川金宇股份之卖方及其最终实益拥有人为独立於本公司及本公司关连人士(定义见上市规则)之第三方。
进行收购事项及过往交易之理由及裨益
鉴於四川金宇之业务前景及发展,董事对四川金宇之目前业务转型及未来发展持乐观态度,故就长期发展而言进行收购事项及过往交易以实行本集团提高四川金宇持股量之计划。由於四川金宇股份乃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之公开市场按四川金宇股份於收购事项及过往交易当时之市场价格作出收购,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收购事项及过往交易乃按正常商业条款进行,且收购事项及过往交易之条款属公平合理,并符合本公司及股东之整体利益。
有关本集团及附属公司之资料
本公司之主要业务活动为投资控股。本集团主要於中国从事投资、开发、建造、营运及管理光伏发电站、光伏发电相关业务及风力发电相关业务以及从事设计、印刷及销售卷烟包装。
附属公司主要从事光伏发电业务相关的设备贸易及提供谘询服务。
有关四川金宇之资料
四川金宇为於中国成立之公司,其股份於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股票代码:SZ.000803)。四川金宇之主要业务为生产及销售丝织品、房地产开发经营、汽车贸易及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根据四川金宇按照中国公认会计准则编制之已刊发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四川金宇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两个年度之综合财务资料载列如下:–
(经审核)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约值) (约值)
除税前亏损净额 (61,956) (30,779)
除税後亏损净额 (61,636) (33,318)
根据四川金宇截至二零一七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之已刊发未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四川金宇於二零一七年三月三十一日之综合资产净值约为人民币47,770,000元。
上市规则之涵义
由於有关收购事项之一项载於上市规则第14.07条之适用比率,根据上市规则第14.22条与有关过往交易合并计算时超过5%但低於25%,收购事项构成本公司之须予披露交易,并因此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之通知及公告规定。
释义
於本公告中,除文义另有所指外,下列词汇具有以下涵义:
「被收购股份」指389,900股四川金宇股份
「收购事项」指本集团收购被收购股份
「董事会」指董事会
「本公司」指北控清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一间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其股份於联交所主板上市
「董事」指本公司董事
「本集团」指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港元」指港元,香港法定货币
「香港」指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上市规则」指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过往交易」指本集团於二零一七年四月十二日至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一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之公开市场收购合共20,199,952股四川金宇股份,总代价为人民币436,498,260元(相当於约501,623,800港元)
「人民币」指人民币,中国法定货币
「股份」指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0.001港元之普通股
「股东」指股份持有人
「四川金宇」指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间於中国成立之公司,其股份於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SZ.000803)
「四川金宇股份」指四川金宇已发行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之普通股
「联交所」指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附属公司」指北京北控光伏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一间於中国成立之有限公司及本公司之间接全资附属公司
「%」指百分比
就本公告而言,人民币1.00元兑1.1492港元之汇率已用作进行货币换算。该汇率仅供说明用途,并不表示任何人民币或港元金额已经、应已或可按该汇率换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