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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控清洁能源集团自愿性公布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2016-06-01 17:55:00

本自愿性公布由北控清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发布。

於二零一六年五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及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南山」)订立一份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框架协议」),据此,本公司及中国南山同意就发展、建设及营运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进行战略合作。

根据框架协议之条款,中国南山同意按本公司应付的合理租金费用向本公司提供由中国南山及其联属公司拥有的合适建筑屋顶、绿化带及其他闲置空地,用於本公司分布式光伏电站的投资、建设及营运。於本公布日期,中国南山及其联属公司拥有可用於分布式电站的场地资源为约2,000,000平方米。於未来三年,中国南山拟发展并可用於本公司及中国南山之合作用途(倘技术允许)的土地约3,000,000平方米。此外,各订约方已同意在微网储能及合同能源管理等领域展开全面合作。

根据框架协议之条款,中国南山亦将协助本公司办理项目前期阶段所需的合规性手续。电站建设完成且相关条件获达成後,本公司将向中国南山出售电能。中国南山同意就框架协议所涵盖的领域优先与本公司合作。

本公司认为项目为本公司及中国南山各自的资源利用提供了宝贵机会,使双方能够互惠互利、优势互补,且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

关於本公司的资料

本公司的主要业务为投资控股。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主要从事投资、发展、建设、营运及管理光伏电站及光伏发电相关业务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从事设计、印刷及销售卷烟包装业务。

关於中国南山的资料

中国南山是一间国有股份企业且为跨行业跨地区经营的综合性商业企业集团,其核心产业为石油後勤服务、物流园区、房地产开发、集成房屋体系及综合物流。中国南山的附属公司遍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包括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及深圳市新南山控股 (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其股份於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公司的股东及投资者务请注意,本公布乃作为自愿性披露刊发,以使公众了解本公司的最新发展。框架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仍须待订立正式协议後方可作实,且未必会如所述般落实或根本不会落实。倘已订立任何正式协议,本公司将就此遵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并於适当时候作出进一步公布。本公司的股东及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的股份时应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