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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控清洁能源集团自愿性联合公布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2016-05-05 19:37:00

本自愿性公布由北控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北控水务集团」)及北控清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北控清洁能源」)联合发布。

於二零一六年五月五日,北控水务集团及北控清洁能源订立一份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框架协议」),据此,北控水务集团及北控清洁能源同意就发展、建设、营运及维护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进行战略合作。

根据框架协议之条款,北控水务集团将於其水厂提供合适的厂区水池、屋顶、绿化带及其他闲置空地,用於北控清洁能源分布式光伏电站的投资、建设及营运。北控水务集团拥有超过340座水厂,覆盖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的19个省、2个自治区及4个直辖市及海外地区。此外,各订约方已同意在微网储能及合同能源管理等领域展开全面合作。北控水务集团将协助北控清洁能源办理项目前期阶段所需的合规性手续。电站建设完成且相关条件获达成後,北控清洁能源将向北控水务集团出售电能。北控水务集团已同意不会就项目与北控清洁能源之外的其他方合作或独自完成项目。

北控水务集团及北控清洁能源一致认为项目为其各自的资源运作提供了宝贵机会,使双方能够互惠互利、优势互补,且符合北控水务集团、北控清洁能源及彼等各自股东的整体利益。

关於北控水务集团的资料

於本联合公布日期,北控水务集团为北控清洁能源的控股股东。

北控水务集团及其附属公司主要在中国、新加坡共和国及马来西亚从事兴建污水及再生水处理厂以及海水淡化厂,以及提供综合治理项目的建造服务;在中国及葡萄牙共和国(「葡萄牙」)提供污水及再生水处理服务;在中国及葡萄牙分销及销售自来水;在中国提供有关污水处理及综合治理项目之建造服务之技术及谘询服务及销售设备;以及在中国授权使用有关污水处理之技术知识。

关於北控清洁能源的资料

北控清洁能源的主要业务为投资控股。北控清洁能源及其附属公司主要从事投资、发展、建设、营运及管理光伏电站及光伏发电相关业务以及在中国从事设计、印刷及销售卷烟包装业务。

北控水务集团及北控清洁能源的股东及投资者务请注意,本联合公布乃作为自愿性披露刊发,以使公众了解北控水务集团及北控清洁能源的最新发展。框架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仍须待订立正式协议後方可作实,且未必会如所述般落实或根本不会落实。倘已订立任何正式协议,北控水务集团及北控清洁能源将遵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并於适当时候作出进一步公布。北控水务集团及北控清洁能源的股东及投资者於买卖北控水务集团及北控清洁能源的股份时应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