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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控清洁能源集团澄清公告须予披露交易

2015-10-16 19:29:00

兹提述北控清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五年十月十五日之公告(「该公告」),内容有关附属公司(本公司之一间间接全资附属公司)订立框架协议及进一步协议。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之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本公司谨此澄清,就董事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後所深知、尽悉及确信,框架协议及进一步协议之所有对手方,包括卖方、项目公司、EPC母公司、EPC承包商及供应商(及彼等各自之最终股东)均为独立於本公司及其关连人士(定义见上市规则)之第三方。

上述澄清对该公告之任何其他资料概无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