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乃应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的要求而作出。
金彩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现提述联交所查询的主体事宜。经作出在相关情况下有关本公司的合理查询後,除本公司正在初步磋商一项於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互联网相关金融业务的潜在投资(「建议交易」,其於落实时可能构成一项须予公布交易)外,董事会确认其并不知悉导致本公司的股份价格及成交量於二零一四年五月二十一日上升的任何原因,或任何必须公布以避免本公司证券出现虚假市场的资料,或根据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须予披露的任何内幕消息。建议交易可能会或不会进行。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
本公告乃承本公司董事会之命而作出。本公司董事会愿就本公告的准确性共同及个别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