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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特别大会通告

2024-06-05 00:00:00

股东特别大会通告 兹通告山高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谨订于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六日(星期三)上午十一时三十分假座香港中环皇后大道中99号中环中心38楼会议室举行股东特别大会(「股东特别大会」)(或其任何续会),藉以考虑及酌情通过下列决议案(不论经修订与否)为本公司特别决议案: 特别决议案 1. 「动议 (a) 批准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四年六月五日之通函所载之本公司现有第三次 经修订及重订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之建议修订(「建议修订」);及 (b) 批准及采纳本公司第四次经修订及重订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当中载有所 有建议修订并按提呈股东特别大会之形式,标明「A」字样并由董事签署以资识别),以替代及摒除本公司现有第三次经修订及重订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于股东特别大会结束后即时生效。」 2. 「动议授权本公司任何董事或高级职员执行及采取与上述事宜有关或使之生效的一切必要行动,并签署一切必要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