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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面盈利预告

2024-03-18 00:00:00

正面盈利预告 本公告乃由山高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董事(「董事」)会(「董事会」)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2)(a)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作出。 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根据本公司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二零二三财年」)之最新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之初步评估,以及董事会目前最新可得资料,本公司预期于二零二三财年将录得本公司股权持有人应占溢利介乎约340.2百万港元至约415.8百万港元,而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本公司股权持有人应占溢利约为258.2百万港元。预期本公司股权持有人应占溢利净增加乃主要由于(包括但不限于)(i)本集团聚焦新能源主业,持续加大对新能源项目的投入,使得新能源业务相关收入、其他收入及收益增加;(ii)本集团降本增效使得行政开支减少;(iii)本集团以低成本融资置换高成本融资使得 财务费用减少;及(iv)上述部分增加因所得税开支增加而有所抵销之综合影响所致。 本公司仍在落实本集团于二零二三财年之年度业绩。本公告所载之资料乃董事会 基于目前可得之资料及本集团于二零二三财年之最新未经审核管理账目而作出之 初步评估,而有关账目未经本公司核数师或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阅。本集团于二零二三财年之实际业绩或会与本公告所披露资料有所不同,且有可能调整。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务请细阅本公司于二零二三财年之年度业绩公告,而该公告预期将于二零二四年三月底前刊发。 股东及本公司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