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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关连交易保理协议

2023-09-18 00:00:00

保理协议

山高新能源董事会及山高控股董事会各自宣布,于二零二三年九月十八日(交易时段后),山高云创与北清智慧(山高新能源之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及山高控股之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订立保理协议。山高新能源已于同日就北清智慧妥为履行保理协议项下之还款责任向山高云创提供担保。 上市规则之涵义

于本联合公告日期,(i)山高云创由山东高速股份(山东高速集团之非全资附属公司)全资拥有;(ii)山东高速集团透过多个实体合共拥有山高控股之已发行股本约43.44%及山高新能源之已发行股本约43.45%;及(iii)山高新能源为山高控股之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山东高速集团为山高新能源及山高控股各自之间接控股股东及关连人士。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山高云创为山东高速集团之联系人,以及山高新能源及山高控股各自之关连人士。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保理协议项下拟进行之交易构成山高新能源及山高控股各自之持续关连交易。 由于有关年度上限之一项或多项适用百分比率(定义见上市规则第14.07条)超过0.1%,惟就山高新能源及山高控股而言均少于5%,故山高新能源及山高控股分别就保理协议项下拟进行之交易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申报、公告及年度审阅之规定,惟获豁免遵守独立股东批准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