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任执行董事及
独立非执行董事及提名委员会成员
山高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佈以下事项自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日起生效:
1. 王萌先生(「王先生」)已获委任为执行董事;及
2. 秦泗钊教授(「秦教授」)已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及本公司的提名委员
会(「提名委员会」)成员。
王先生的履历详情载列如下:
王萌先生,52岁,于一九九四年取得北京工业大学学士学位。王先生于一九九四年至二零零零年任职于北京恒万建筑公司,并于二零零一年至二零一八年任职于北京巿则度律师事务所。自二零一八年起,王先生加入浙江启乔冰雪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现担任董事长,彼亦担任启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之高级副总裁及法务中心主任。
王先生已与本公司订立服务协议,据此,彼已同意担任执行董事,为期3年,任何一方均可向另一方发出不少于三个月书面通知予以终止。根据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组织章程细则」),王先生任职至本公司下届股东週年大会为止,并符合资格膺选连任。彼亦须根据组织章程细则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规定于本公司之股东週年大会上轮值退任及重选连任。根据服务协议,王先生有权收取年度董事袍金为220,000港元,有关金额由董事会根据本公司薪酬委员会的建议釐定,并已参考(其中包括),彼之职责及责任、本公司薪酬政策、彼之资历、经验及现行市况。
秦教授的履历详情载列如下:
秦泗钊教授,59岁,于一九八四年及一九八七年,彼分别取得清华大学自动化系学士和硕士学位,其后,于一九九二年,彼取得美国马里兰大学(University of Maryland at College Park)化学工程博士学位。于二零二零年一月至二零二三年六月,彼在香港城市大学数据科学学院担任首任院长及数据科学讲座教授,研究领域包括工业大数据、自动化及工业智能。于二零二三年七月起担任香港岭南大学署理校长及韦基球数据科学讲座教授。
秦教授曾于二零一四年至二零一六年三年期间担任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副校长,彼亦曾于二零一一年至二零一三年担任美国南加州大学工学院副院长。秦教授曾担任北美清华校友会联合会首任会长、北美清华教授协会创会会长。彼获得学术荣誉包括获选为美国国家发明科学院院士、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事业奖、美国化工学会CAST化工计算奖、IEEE CSS技术转化奖、获选为美国化工学会会士、电机电子工程师学会及国际自动控制联盟会士、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长江学者等。
秦教授已就彼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与本公司订立委任函,为期3年,任何一方均可向另一方发出不少于三个月书面通知予以终止。根据组织章程细则,秦教授任职至本公司下届股东週年大会为止,并符合资格膺选连任。彼亦须根据组织章程细则及上巿规则规定于本公司之股东週年大会上轮值退任及重选连任。秦教授有权收取年度董事袍金为220,000港元,有关金额乃由董事会根据本公司薪酬委员会的建议釐定,并已参考(其中包括),彼之职责及责任、本公司薪酬政策、彼之资历、经验及现行市况。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于本公告日期,王先生及秦教授各自(i)并无于本公司或其附属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位,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层、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亦无任何关係;(ii)于过去三年并无于其证券在香港或海外任何证券市场上市的其他公众公司担任任何董事职务或拥有其他重大任命及专业资格;及(iii)并无于本公司及/或其相联法团之任何股份、相关股份或债权证中拥有或被视为拥有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指的任何权益。
除上文披露者外,于本公告日期,概无有关委任王先生及秦教授的其他事项须敦请本公司股东垂注,亦无任何资料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条的规定予以披露。
董事会藉此机会热烈欢迎王先生及秦教授加入董事会。
遵守上市规则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三年五月二十二日及二零二三年六月二十日的公告,内容有关申作军教授于二零二三年六月二十日举行的本公司股东週年大会结束时退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及不再担任提名委员会成员(「退任」)。鑑于退任,本公司未遵守上市规则第3.10A条及第3.27A条项下的规定。
随着委任王先生为执行董事及秦教授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及提名委员会成员自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日起生效后,董事会由十二名董事组成,其中四名为独立非执行董事,根据上市规则第3.10A条的规定占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而提名委员会将根据上市规则第3.27A条的规定大部分成员由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因此,本公司已分别符合上市规则第3.10A及3.27A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