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股份合并
董事会建议实施股份合并,基准为(i)本公司股本中每五十(50)股每股面值0.001港元的已发行及未发行现有普通股份合并为一(1)股每股面值0.05港元的合并普通股份;及(ii)本公司股本中每五十(50)股每股面值0.001港元的未发行现有优先股份合
并为一(1)股每股面值0.05港元的合并优先股份。
建议更改每手买卖单位
于本公告日期,现有普通股份以每手20000股现有普通股份于联交所买卖。于股份合并生效后,建议于联交所买卖的每手买卖单位由20000股现有普通股份更改为
1000股合并普通股份。根据于本公告日期于联交所所报的每股0.065港元的现有普通股份的收市价(相当于每股合并普通股份的理论价格为3.25港元,假设股份合并已生效)计算,假设股份合并已生效,每手1000股合并普通股份的买卖价值将为3250港元。
一般事项
本公司将召开及举行股东特别大会,以供股东考虑及酌情批准股份合并。一份载有(其中包括)建议股份合并的进一步详情及召开股东特别大会通告的通函预期将
于二零二三年六月五日(星期一)或之前寄发予股东。
务请股东注意,股份合并及更改每手买卖单位须待其各自之条件达成后,方可作实。因此,股份合并及更改每手买卖单位可能会或可能不会进行。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倘彼等对其情况有任何疑问,彼等应咨询其专业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