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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议变更公司名称及(2)建议修订第二次经修订及重订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及采纳第三次经修订及重订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

2022-05-24 00:00:00

建议变更公司名称

董事会宣佈,本公司建议将本公司之英文名称自「Beijing Enterprises Clean Energy Group Limited」变更为「Shandong Hi-Speed New Energy Group Limited」,本公司之中文双重外文名称自「北控清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山高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变更公司名称须待股东于股东特别大会上以特别决议案批准及开曼群岛公司注册处处长批准后,方可作实。

建议修订第二次经修订及重订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及采纳第三次经修订及重订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

本公告亦由本公司根据联交所上市规则第13.51(1)条作出。为进一步提升本公司企业管治、符合股东保障核心标准并纳入若干内务管理变动,董事会建议对第二次经修订及重订大纲及细则作出建议修订并采纳第三次经修订及重订大纲及细则(包括建议修订)。建议修订及建议采纳第三次经修订及重订大纲及细则须待本公司于股东特别大会上以特别决议案通过后方可作实。

一般事项

本公司将于股东特别大会上提呈特别决议案,以供股东考虑及酌情批准(i)变更公司名称、及(ii)建议修订及采纳第三次经修订及重订大纲及细则。一份载有(其中包括)有关变更公司名称、建议修订及采纳第三次经修订及重订大纲及细则之详情连同召开股东特别大会通告之通函将适时寄发予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