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二年四月一日的通函(「清洗豁免通函」)以及北控清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与中国山东高速金融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发佈内容有关(其中包括)认购事项、特别授权及清洗豁免的公告。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清洗豁免通函所界定者具相同涵义。
董事会欣然宣佈,载有(其中包括)(i)认购事项、特别授权及清洗豁免的进一步详情;(ii)独立董事委员会就认购事项、特别授权及清洗豁免致独立股东之推荐意见函件;(iii)独立财务顾问就认购事项、特别授权及清洗豁免致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之意见函件;(iv)股东特别大会通告;及(v)上市规则及收购守则规定的其他资料之清洗豁免通函已于二零二二年四月一日寄发予股东。
股东特别大会将于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星期五)下午四时正假座香港湾仔港湾道18号中环广场66楼举行,其详情载于二零二二年四月一日寄发予股东的股东特别大会通告。
警告
认购事项、特别授权及╱或清洗豁免须待若干其他先决条件(包括独立股东于股东特别大会上批准认购事项、特别授权及清洗豁免、认购事项在中国山东高速金融股东特别大会上获批准以及执行人员授出清洗豁免)达成或获豁免(视情况而定)后,方告完成。因此,认购事项可能会或可能不会进行。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倘彼等对其所处情况及应采取的行动有任何疑问,建议咨询彼等之专业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