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提述北控清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一年三月十五日、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二零二一年十月十五日、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五日及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六日之公告,内容有关涉及天津富清、其他北清智慧股东、现有中电电机股东及中电电机之建议重大资产重组(「建议重组」)。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一年十月十五日的公告所使用者具有相同涵义。
由于建议重组之先决条件未获达成(或获豁免,如适用),于二零二二年二月十七日,天津富清与中电电机及现有中电电机股东订立一份终止备忘录(「备忘录」),据此,订约各方同意终止建议重组,订约各方后续将另行签署正式终止协议。
本公司将对其经营和财务状况以及本集团未来发展计划进行评估,并将适时作出进一步公告以通知股东及本公司潜在投资者其最新发展情况。
股东及本公司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