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乃由北控清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董事(「董事」)会(「董事会」)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2)(a)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作出。
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本公司潜在投资者,根据截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年度」)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作出的初步审阅,本集团于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溢利预期录得较去年同期下跌,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溢利预期为不少于2亿港元及不多于3亿港元。
预期下降主要由于以下原因所致: (i)就本集团之固定资产(如:物业、厂房及设备)确认减值(「该减值」)。于本年度,为客观而公允地反映本集团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基于谨慎性原则,本公司对本集团存在减值风险的项目之固定资产进行了有关减值测试。由于个别项目表现出现了预期以外的变化,导致各自项目的固定资产(「该等固定资产」)出现减值迹象,拟对该等固定资产根据减值测试结果计算减值。本集团已委聘独立估值师评估该等固定资产之可收回金额,由于该等固定资产之账面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本公司拟于本年度按其差额计算减值,而在截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则无此减值。此外,该减值仅为本年度一项一次性及非现金项目,及惟该减值仍有待确认和审核;及(ii)本集团之前已获得若干战略投资者的多轮增资后,使本年度授予非控股权益之购股权的利息确认上升导致财务费用增加,及视为一次性项目。
撇除上述两项一次性原因的财务影响,本集团预期本年度经营业绩(如:营业收入及毛利总额)与去年同期比较略有增长。另外,根据本公司现有初步统计,本集团于本年度按合併报表口径完成发电量较二零二零年同期有所增长,且发电业务毛利总额亦较去年同期有所增加,由此可见,本集团在主营业务方面持续维持稳定发展。本公司仍在落实本集团本年度之年度业绩。本公告所载之资料仅依据董事会对本公司现时可得之资料之初步评估,并非依据任何已经本公司核数师审核或审阅之数字或资料,且可予修改。谨请股东及潜在投资者细阅预期将于二零二二年三月底前公佈之本公司本年度之年度业绩公告。
股东及本公司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