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乃由北控清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自愿作出。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布,本公司与中国江西省万年县人民政府(「万年县人民政府」)订立的投资框架协议(「该协议」)于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日生效。据此,本集团及万年县人民政府同意本着「平等互利、合作双赢、扎实推进」的原则,建立深度的战略合作伙伴关係。
根据该协议之条款,本集团有意在中国江西省万年县分期投资及建设光伏农光互补示范性发电项目,潜在可发展项目规模总容量约500兆瓦(「潜在项目」),而万年县人民政府将提供支持和保障潜在项目的建设及发展。订立该协议后,本集团与万年县人民政府将积极推进潜在项目的前期工作,争取早日落地。
本公司为一间投资控股公司及本集团主要于中国从事投资、开发、建设、运营及管理光伏发电业务、风力发电业务及清洁供暖业务。本公司认为订立该协议为本集团及万年县人民政府各自的资源运作提供了宝贵机会,使双方能够互惠互利、优势互补,且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潜在项目如得以落实,将为本集团提供理想的地点,以拓展其光伏发电业务在中国江西省的佈局;亦可扩大其于中国之光伏发电站组合,扩阔其收入来源,最终为股东带来更大回报。
据董事于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深知、尽悉及确信,万年县人民政府为独立于且与本公司及其关连人士(定义见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并无关连之第三方。
本次订立该协议未构成根据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本公司之须予公布的交易。本公司将根据上市规则于适当时候另行刊发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