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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性公告 -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2020-12-02 00:00:00

本公告乃由北控清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自愿作出。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佈,于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三十日,本公司及本公司之非全资附属公司天津北清电力智慧能源有限公司(「天津北清」)与黑龙江龙煤矿业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龙煤集团」)订立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该等框架协议」)。据此,本集团及龙煤集团同意就促进煤炭企业转型发展及规划打造风光储氢清洁能源基地进行战略合作。

根据该等框架协议之条款,龙煤集团将发挥彼于当地综合资源优势、区域配电网优势,而本集团将发挥在新能源领域的技术、投资、开发、建设等优势,双方合作新能源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光伏发电站项目)的开发,于中国黑龙江东部地区规划大型新能源基地,打造发、配、售、储、产一体的新能源产业集群。

本公司认为订立该等框架协议为本集团及龙煤集团各自的资源运作提供了宝贵机会,使双方能够互惠互利、优势互补,且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

关于本公司、本集团及天津北清的资料

本公司之主要业务活动为投资控股。本集团主要于中国从事投资、开发、建设、运营及管理光伏发电业务、风力发电业务及清洁供暖业务。

天津北清为一间于中国成立之有限公司及本公司之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其主要于中国从事投资及开发光伏发电业务、风力发电业务及清洁供暖业务。

关于龙煤集团的资料

黑龙江龙煤矿业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一间于中国成立之有限公司,由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全资拥有,其主要从事煤炭开采产业,配套形成洗选加工、热电联产、地质勘探、矿山建设、建筑安装、物流贸易等多元产业格局。龙煤集团为中国黑龙江省具有标誌性的国有煤炭企业,于二零零四年末由鸡西、鹤岗、双鸭山和七台河四个国有重点矿区重组而成,在保证中国东北区域煤炭供给、黑龙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具有突出的地位和作用。

据董事会经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知、所悉及所信,龙煤集团及其最终实益拥有人为独立于且与本公司及其关连人士(定义见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并无关连之第三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