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S BAMBAS税务更新 本公佈乃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 部(香港法例第 571 章)下的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发出。 五矿资源有限公司(本公司或 MMG,连同其附属公司为本集团)兹提述先前多份公佈,特别是日期为二零二零年八月三日及二零二一年七月十三日有关收到之评估的公佈及日期为二零二四年六月十八日及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七日有关秘鲁税务法院最近判决的公佈。 MMG欣然宣佈,Minera Las Bambas S.A.(MLB)已收到秘鲁税务法院的有利判决结果,判决MLB无需缴纳30%的惩罚性预扣税。税务法院的判决结果乃与二零一四年(最初评估)及二零一六年税务年度有关。该判决是继税务法院继二零一七年及二零一五年税务年度作出判决后(详情已于日期为二零二四年六月十八日及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七日之公佈披露),延续关于预扣税问题之有利判决及就该问题有关的全部争议现已为对MLB有利的决定。 就二零一四年(最初评估)及二零一六年预扣税案作出判决时,税务法院再次使用二零一七预扣税案的判决理据,重申所得税法中关联方条例的目的是防止逃税行为,根据税务法院,MLB 、MMG及中国贷款银行方(贷方)之间关係的性质并非为逃税目的。因此税务法院得出结论,秘鲁国家税务管理监察局 National Superintendence of Tax Administration of Peru(SUNAT)的诠释违背该法律,并驳回SUNAT上诉,及撤销就涉及48百万美元之二零一四年(最初评估)与涉及199百万美元之二零一六年的税务年度相关的上诉评估,总金额为247百万美元(该金额包括自最初评估以来之累计利息)。 SUNAT指称,MLB、MMG及MMG之最终控股股东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五矿)与贷方有关联,乃由于 (a) MLB、MMG及中国五矿与中国政府;及 (b) 贷方与中国政府之间存在若干指称的连繫所致。SUNAT使用该解释对关联方贷款徵收30%的预扣税税率,而非离岸银行贷款通常预扣税税率4.99%。 就评定资本弱化规定时,SUNAT亦依据此诠释以否决来自贷方贷款的利息扣减,理由是计算MLB 的关联方债务权益比率时应包括所称的关联方负债。MLB反对SUNAT有关所有中国公司为关联公司之诠释以及有关秘鲁所得税法之应用。 目前尚未确定SUNAT是否有意就该判决提出上诉。本公司据知于秘鲁税务行政司法系统进行上诉或需时多年方可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