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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资源SERAM岛NON-BULA区块石油分成合同续期

2018-05-31 18:52:00

本公告乃中信资源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 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和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 期货条例第XIVA部的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作出。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18年5月15日的公告,通知本公司股东(「股东」)和潜在投资者有关本公司的一间间接全资附属公司CITIC Seram Energy Limited (「CSEL」),在Seram岛Non-Bula区块(「Seram区块」)的 石油分成合同(「石油分成合同」)续期申请情况的最新进展。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通知股东,印尼政府监管上游石油和天然气活动的特殊单位Satuan Kerja Khusus Pelaksana Kegiatan Usaha Hulu Minyak dan Gas Bumi(「SKK Migas」)和现有的石油分成合同参与方,包括CSEL(「合同参与方」)已同意就Seram区块修改并重订石油分成 合同(「经修订分成合同」)。

在2018年5月31日,SKK Migas和合同参与方已签订由2019年11月1日起 生效为期20年的经修订分成合同,以延长合同参与方在Seram区块的作业 权益(或会根据义务放弃条款进行修订)。就经修订分成合同的延期,合同参与方已通过Ministry of Energy and Mineral Resources of the Republic of Indonesia(印尼政府能源和矿产资源部),缴付签约金1,000,000美元予 印尼政府。

根据经修订分成合同条款,石油生产将由合同参与方和SKK Migas以初级 分成模式进行。如印尼政府要求,合同参与方有义务从合同参与方石油生产分成部分中出售最多25%予当地市场。此外,在经修订分成合同的首 五年内,合同参与方需承担在Seram区块进行不少於48,892,000美元的特定 工程。

在本公告日,合同参与方在经修订分成合同的权益百分比如下:

合同参与方名称 经修订分成合同的权益百分比

CSEL 41%

PT Petro Indo Mandiri 30%

Gulf Petroleum Investment Company KSCC 16.5%

PT GHJ Seram Indonesia 10%

Lion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Limited 2.5%

根据经修订分成合同的条款,合同参与方有义务无偿将其在经修订分成合同中的10%权益分配予Badan Usaha Milik Daerah(「BUMD」)。BUMD为 一间当地政府拥有的公司。该分配将让BUMD拥有和参与在经修订分成合同中的权益,使当地经济和人民受益。

根据经修订分成合同,CSEL将继续为Seram区块的作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