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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资源SERAM岛NON-BULA区块石油分成合同续期最新进展

2018-05-15 18:21:00

本公告乃中信资源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和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的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作出。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通知本公司股东(「股东」)和潜在投资者,有关本公司的一间间接全资附属公司CITIC Seram Energy Limited(「CSEL」),在Seram岛Non-Bula区块的石油分成合同 (「石油分成合同」)续期申请现况。

印尼能源和矿产资源部(「能源矿产部」)已公布有关其拟向现有的石油分成合同参与方,包括CSEL(「合同参与方」)提供石油分成合同续期的详情。石油分成合同续期的主要条款现时包括(1)以总分成为基础为石油分成合同续期20年,(2)由合同参与方缴付签约金1,000,000美元,以及 (3)合同参与方承诺在石油分成合同延期後的首五年,在Seram岛Non-Bula区块投入不少於48,892,000美元的特定工程费(「能源矿产部初步条款」)。授予合同参与方的石油分成合同

续期为有条件并须待石油分成合同续期的条款达成协议。

合同参与方与能源矿产部现正商讨有关石油分成合同续期。需知悉石油分成合同的续期为有条件并须待与能源矿产部就条款达成协议,而石油分成合同续期的最终条款或有别於能源矿产部初步条款。本公司将於需要时就有关石油分成合同续期作进一步公告。因此,股东和潜在投资者在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