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资源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为「本集团」)董事会(「董事会」)谨此通知本公司的股东(「股东」)和潜在投资者,本公司的一间间接全资附属公司 CITIC Ser am Energ y L i m ited(「CS E L」)在2018年2月7日签订协议,据此,SEL同意将其在Seram岛Non-Bula区块石油分成合同(「石油分成合同」)中的10%权益(「销售权益」)的全部权利、利益和义务出售予一个独立第三方(「买方」)。买方就销售权益应付的购买价为3,800,000美元(视乎调整)(「销售价」)。出售销售权益的完成受若干条件的限制,包括相关政府的批准以及石油分成合同其他参与者的必要批准。
石油分成合同授予石油分成合同参与者在印尼Seram岛Non-Bula区块(「Seram区块」)的相关石油勘探、开发和生产的权利,直至2019年10月31日止。假定出售销售权益完成,CSEL在石油分成合同中将保留41%的参与权益。
销售价乃由 CSEL 与买方经公平协商後厘定。CSEL 已考虑一份对 CSE L 的独立估值报告及若干其他因素,包括但不限於目前油价、Seram 区块目前的估计储量及石油分成合同的剩余期限。
本集团预期会因出售销售权益而录得一次性收益。该收益将参考销售价与本集团综合财务报表中销售权益的应占权益的差额(经扣除相关税项及费用)计算。
销售价以现金支付。出售销售权益所得款项净额将用作 CSE L 的一般营运资金。
出售销售权益并不构成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下的须予公布交易。
此乃董事会发出的自愿公告,藉以通知股东和潜在投资者本集团的最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