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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资源涉及附属公司仲裁的最新情况

2017-10-12 17:39:00

本公告乃中信资源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和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的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作出。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15年12月21日的公告(「2015年公告」),有关山煤煤炭进出口有限公司(「山煤进出口」)就索偿对本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CITICAustralia Commodity Trading Pty Ltd.(「CACT」)的潜在仲裁程序。本公告中所用的词汇和表述与2015年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诚如在2015年公告中披露,CACT已拒绝该索偿以及反对该索偿的仲裁受ICC管辖。根据ICC在2017年9月28日的最後裁决,ICC已确定就该索偿的仲裁而言,其对CACT和山煤进出口没有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