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乃中信资源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和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的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作出。
本公司公布其接获通知,TIHT Investment Holdings III Pte.Ltd.(「TIHT」)已向Temasek Holdings(Private)Limited的附属公司(统称为「淡马锡」)收购786,558,488股本公司股份(「出售股份」),占本公司权益10.01%,出售股份的收购价为每股1.235港元。本公司明白淡马锡与TIHT完成买卖出售股份仍须取决於满足若干条件。
倘若淡马锡与TIHT完成买卖出售股份,淡马锡将不再是本公司的股东,而TIHT将成为本公司的主要股东(定义见上市规则)。
在本公司董事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後所知、所悉及所信,TIHT乃独立於本公司和本公司的关连人士(定义见上市规则),然而,当其完成收购出售股份并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0.01%,便成为本公司的主要股东和关连人士。
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仍然是本公司最大股东,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9.50%。
本公司股东和潜在投资者在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