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宣布:
(1)邱先生辞任本公司的副主席和行政总裁,由2015年10月19日起生效,但仍然为本公司的执行董事以及董事会的薪酬委员会成员;和
(2)索先生获委任为邱先生的替代董事和本公司的代理行政总裁,由2015年10月19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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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资源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为「本集团」)董事会(「董事会」)就以下宣布:
(1)由於健康原因,邱毅勇先生(「邱先生」)欲退下其在本公司的副主席和行政总裁角色并辞任该等职务,由2015年10月19日起生效。邱先生将继续以执行董事以及董事会的薪酬委员会成员为本公司服务;和
(2)索振刚先生(「索先生」)获委任为邱先生的替代董事和本公司的代理行政总裁,由2015年10月19日起生效。董事会并不知悉任何需要本公司股东(「股东」)垂注的有关邱先生辞任本公司副主席和行政总裁的其他事宜。邱先生已确认,彼与董事会并无意见不合,亦无其他有关其辞任本公司副主席和行政总裁的事宜需要股东垂注。
有关索先生的资料
索先生,53岁,彼为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的主要股东)的子公司,中信裕联投资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总经理。自1988年起,索先生亦在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的主要股东)若干附属公司出任多项职位。索先生为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主板上市的CITIC Dameng Holdings Limited(股份代号:1091)的非执行董事。索先生在业务营运和发展,项目投资具有超过26年经验,并在天然资源行业拥有丰富经验。
索先生持有北方工业大学工学学士(机械工程系)学位,并获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授予高级经济师职称。
索先生与本公司并没有固定服务年期。根据本公司细则(「细则」)规定,邱先生可更换索先生作为替代董事。在此之前,索先生将继续作为邱先生的替代董事直至本公司下届董事周年选举或邱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之日(以较早者为准)。根据本公司细则,索先生作为邱先生的替代董事,将不会收取任何袍金。
本公司与索先生就委任其作为本公司代理行政总裁订立了一份服务合约。彼就其作为本公司代理行政总裁将收取每月315,000港元的酬金。索先生的酬金已於其服务合约中订明,并已参考当时市场情况及其作为本公司的代理行政总裁在本集团的职责而厘定。除正常酬金外,索先生亦可收取本公司酌情发放的年终花红。除其他因素外,花红奖励乃参考本集团的营运业绩和要求,以及索先生对本集团业绩作出的贡献而厘定。
在本公告日期,索先生概无在本公司股份中拥有任何权益(定义见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索先生并无在本集团担任或曾担任任何其他职务,亦概无与本公司任何董事、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或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有任何关系。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索先生在过去三年并无担任任何其他公众公司(其证券在香港或海外任何证券市场上市)的董事职务。
概无关於索先生的资料须根据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第13.51(2)(h)至(w)条予以披露,亦无其他有关其委任事宜需要股东垂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