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利警告 本公告乃中信资源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为「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和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的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刊发。 根据对本集团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的初步审阅及其他现有资料,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通知本公司的股份持有人(「股东」)和潜在投资者,本集团预期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报告期间」)录得股东应占未经审核综合溢利约4.95亿港元至6.05亿港元,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减少约55%至60%。 报告期间的股东应占未经审核综合溢利预期减少主要由于以下因素所致: (i) 于报告期间,本集团原油销售平均售价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大幅下 降;及 (ii) 于报告期间,应占联营公司的利润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大幅减少,且 就联营公司的减值计提一个初步估计的拨备。 本公司仍在落实本集团报告期间的业绩。本公告所载资料仅为本集团管理层根据本集团报告期间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及本集团目前可获得的资料所作的初步评估,未经本公司核数师审阅,亦未经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阅。股东和潜在投资者务请细阅本集团预期于2024年3月底前刊发的报告期间的年度业绩公告。 倘若根据上市规则需披露额外信息,本公司将另行刊发公告。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