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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幕消息公告

2023-02-27 00:00:00

内幕消息公告

本公告乃本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第13.09(2)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的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作出。

董事会谨此告知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其近期提请本公司垂注,于2023年2月6日,本公司一间合资企业的间接附属公司KBM已自哈萨克斯坦的当地税务机构取得最终税务审核结果,就有关税款、罚款及滞纳金提出的索赔合共约为39,100,000,000坚戈(相当于约87,740,000美元)。

KBM为CCPL的附属公司,而CCPL为CCEL的全资附属公司,CCEL为本公司一间合资企业,本公司于本公告日期间接拥有50%应占权益(诚如本公司日期为2022年8月26日内容有关就建议出售事项启动公开招标程序的公告所披露,CCEL非本公司附属公司,而其业绩以权益法计入本集团综合财务报表)。KBM从事石油开发、生产及销售,并持有权利在哈萨克斯坦的油田探勘、开发、生产及销售石油直至2035年。KBM自出现索赔以来一直寻求法律及税务建议。本公司获悉,KBM听取法律顾问及税务顾问建议后,就主要关于向CCPL已付的股息预扣税项及KBM的若干费用及利息导致的税收减免事项驳回大部分索赔。争议的索赔金额合共约为37,400,000,000坚

戈(相当于约83,920,000美元)。

倘KBM不同意当地税务机构的最终税务审核结果,其可就最终税务审核结果提出投诉,并于30个营业日内向哈萨克斯坦财政部申请行政复议。倘KBM对行政复议结果有异议,其可进一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董事会获悉,KBM欲继续积极捍卫其立场,于本公告日期,KBM正与法律及税务顾问就准备投诉及申请行政复议进行讨论。因此,根据董事会于本公告日期所知悉的情况,董事会认为预期本集团并不会就争议的索赔金额计提拨备。经计及KBM及本集团的财务资源,预期索赔将不会对本集团整体业务营运及财务状况造成任何重大不利影响。

如有进一步重大动向,本公司将于适当时候以公告方式向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告知。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必审慎行事。

释义

于本公告内,除文义另有所指外,下列词汇具有下列涵义:

「董事会」 指 董事会

「CCEL」 指 CITIC Canada Energy Limited,一间根据加拿大阿尔伯

塔省法律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合资企业「CCPL」 指 CITIC Canada Petroleum Limited(前称为Nations Energy

Co Ltd),一间根据加拿大阿尔伯塔省法律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为CCEL的全资附属公司

「CITIC Oil & Gas」 指 CITIC Oil & Gas Holdings Limited,一间根据处女群岛

法律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

「索赔」 指 哈萨克斯坦地方税务机关就KBM的税款、罚款及

滞纳金提出的索赔约39,100,000,000坚戈(相当于约87,740,000美元)

「本公司」 指 中信资源控股有限公司,一间在百慕达注册成立的有

限公司,其股份在联交所主板上市(股份代号:1205)「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本集团」 指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哈萨克斯坦」 指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

「KBM」 指 JSC Karazhanbasmunai,一间根据哈萨克斯坦法律注册

成立的公司

「坚戈」 指 坚戈,哈萨克斯坦的法定货币

「上市规则」 指 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经不时修订、补充或以其他方式

修改)

「建议出售事项」 指 本公司建议出售其于哈萨克斯坦石油资产之权益及股

东贷款事项,详情载于本公司日期为2022年8月26日之公告

「股东」 指 股份的持有人

「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美元」 指 美元,美利坚合众国的法定货币

「%」 指 百分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