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租赁协议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20年11月27日的公告,内容有关中远海运港口管理与Malayan Corporations订立的2020年42楼租赁协议及中远海运港口管理与Wing Thye订立的2020年49楼租赁协议。 由于2020年租赁协议均将于2023年11月28日届满,中远海运港口管理已于2023年11月29日分别与Malayan Corporations及Wing Thye订立2023年42楼租赁协议及2023年49楼租赁协议,以重续现有2020年租赁协议,自2023年11月29日起至2026年11月28日止为期3年(固定年期并包括首尾两日)。 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按照2023年租赁协议租赁42楼物业及49楼物业的每月租金将确认为使用权资产,估计总代价约为56,180,000港元(有待审核)。使用权资产指本公司于租赁期限内使用相关租赁资产之权利,而租赁负债指其须作出租赁付款(即租金)之责任。租赁所产生之资产及负债初步按现值基准计量,并透过利用递增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折现2023年租赁协议项下不可撤销之租赁付款计算。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及于本集团之综合财务报表,本集团将于(i)使用权资产年期内确认折旧费用;及(ii)租赁期限内确认租赁负债之利息。 上市规则的涵义 MalayanCorporations及WingThye均为中远海运(香港)之全资附属公司。中远海运港口管理为本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中远海运为中远海运(香港)及本公司之控股股东。因此,Malayan Corporations及Wing Thye各自为本公司之关连人士。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a)支付租金将被视为本集团收购资产及构成本公司之关连交易;及(b)支付其他费用构成本公司之持续关连交易。 鉴于2023年租赁协议订约各方的关係,且2023年租赁协议的业主为本公司关连人士,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14A.81条至第14A.83条,2023年42楼租赁协议及2023年49楼租赁协议项下之交易予以合併计算。 由于有关使用权资产(租赁)(即租金的现值)之最高适用百分比率超过0.1%但低于5%,故按照2023年租赁协议支付租金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的申报及公告规定,但获豁免遵守通函(包括独立财务意见)及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 由于有关其他费用按年度基准计算的所有适用百分比率均低于0.1%,故根据上市规则第14A.76(1)(a)条,按照2023年租赁协议支付其他费用构成最低限额交易,并获全面豁免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的申报、公告、年度审阅及独立股东批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