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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告 - 关连交易 - 收购目标公司之权益及 (2) 自愿性公告 - 完全获豁免持续关连交易 - 修订连云港码头服务总协议之年度上限

2022-12-30 00:00:00

收购目标公司之权益

董事会欣然宣佈,于2022年12月30日,中海码头(本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作为买方)与厦门海投供应链(厦门海沧投资之全资附属公司,作为卖方)就买卖销售股份(占目标公司注册股本之56%)订立股权转让协议,总作价为人民币628,399,700元。

交割后,中海码头及厦门海投供应链将分别拥有目标公司56%及44%之股权。目标公司将成为中海码头之附属公司,并因此为本公司之间接附属公司。中海码头及厦门海投供应链亦将于交割后订立合资经营合同,其将载列目标公司之管治架构,以及目标公司相关各方各自之权利。

于本公告日期,厦门海沧投资持有厦门远海(本公司之非全资附属公司)30%之股权。故此,厦门海沧投资为厦门远海之主要股东,并为本公司附属公司层面之关连人士。由于厦门海投供应链(厦门海沧投资之全资附属公司)为厦门海沧投资之联繫人,故其亦为附属公司层面之关连人士。因此,交易事项构成本公司于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之关连交易。

由于有关交易事项之最高适用百分比率超过0.1%但低于5%,故交易事项仅须遵守申报及公告规定,惟获豁免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之通函、独立财务意见及股东批准之规定。

交易事项须待先决条件达成或获豁免后方可作实。概无保证交易事项将会进行或于何时进行。因此,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劵时务请审慎行事。

修订连云港码头服务总协议项下之年度上限

为满足连云港港口集团对相关服务的需求增加,连云港码头服务总协议项下拟进行的收入性质的交易在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之现有年度上限已予以上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