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提述(i)中远海运港口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2021年9月21日的公告,内容关于(其中包括)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国龙收购在德国汉堡港经营Tollerort集装箱码头的目标公司的权益(「2021公告」)及(ii)本公司日期为2022年9月20日的公告,其内容关于延长最后完成日期。除另有定义外,本公告所用之词汇与2021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如 2021公告所披露,根据购股协议,HHLA同意出售且国龙同意购买(其中包括)销售股份(占目标公司注册股本的 35%)。2021公告亦披露交割须待包括德国联邦经济及能源部(「该部门」)已(或被视为已)就收购销售股份发出不反对证书的交割条件达成后方可作实。
董事会宣佈于本公告日期,该部门发布了一份新闻稿,提出部份批准购股协议及股东协议项下的交易(「交易事项」),惟受限于(i)销售股份的数量减少至不会相等于或多于目标公司注册股本的 25%;及(ii)关于国龙的股东权利的若干其他条件。各方尚未收到该部门关于部份批准的正式决定,并将在该部门出具其决定后考虑相关条件。
本公司将适时或于需要时根据上市规则作出进一步公告。
交易事项须待先决条件达成或获豁免后方可作实。概无保证交易事项将会进行或于何时进行。因此,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劵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