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 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 任。 ZHUGUANG HOLDINGS GROUP COMPANY LIMITED 珠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176)二零二四年六月十四日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之投票表决结果 兹提述珠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四年四月三十日之通函(「该通函」)。除另有指明外,本公告所用之词汇与该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董事会欣然宣布,于二零二四年六月十四日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上,日期为二零二四年四月三十日之股东周年大会通告(「股东周年大会通告」)所载的全部决议案均已获股东以投票方式正式通过。本公司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雅柏勤有限公司于股东周年大会上获委任为投票表决之监票员。 于股东周年大会日期,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7225632753股。经董事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知、所悉及所信,概无股东须根据上市规则于股东周年大会上就提呈之任何决议案放弃投票。因此,赋予持有人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于会上就决议案投票的股份合共有7225632753股,占本公司于股东周年大会日期已发行股本的100%。根据上市规则第13.40条,概无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于会上放弃投票赞成任何决议案。概无股东于该通函内表明其有意于股东周年大会上投票反对任何决议案或就任何决议案放弃投票。 *仅供识别 –1–决议案全文载于股东周年大会通告。该等决议案之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票数(%) 普通决议案(附注)赞成反对 1.省览及接纳本公司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45055332084071140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经审核综合财务99.91%0.09%报表及董事会报告书与核数师报告 2. (i) 重选朱庆凇先生(又名朱庆伊)为执 4509604348 0 行董事100.00%0.00% (ii) 重选黄佳爵先生为执行董事 4509392348 212000 99.99%0.01% (iii) 重选黄之强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4508111208 1493140 99.97%0.03% (iv) 授权董事会厘定董事酬金 4509604348 0 100.00%0.00% 3.重新委任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45096043480核数师,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厘定其酬金100.00%0.00% 4. (i) 通过载于股东周年大会通告第 4(i) 4506693208 2911140 项普通决议案99.94%0.06% (ii) 通过载于股东周年大会通告第4(ii) 4509604348 0 项普通决议案100.00%0.00% (iii) 通过载于股东周年大会通告第4(iii) 4506693208 2911140 项普通决议案99.94%0.06% 附注:上述票数及投票百分比乃根据亲身、由获授权公司代表或委派代表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于会上投票之股东所持股份总数计算。 由于以上各项普通决议案均获超过50%之票数赞成,因此以上普通决议案皆获股东正式通过为本公司之普通决议案。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股东周年大会。 代表董事会珠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主席朱庆凇香港,二零二四年六月十四日– 2 –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包括 (i)六名执行董事,即朱庆凇先生(又名朱庆伊先生)(主席)、刘捷先生(行政总裁)、廖腾佳先生(副主席)、黄佳爵先生(副主席)、朱 沐之先生(又名朱拉伊先生)及叶丽霞女士;及 (ii)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即梁和平先生太平绅士、黄之强先生及冯科博士。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