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乃本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第13.09(2)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之内幕消息条文而刊发。
董事会仅此通知股东及有意投资者,预期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纯利较二零一八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纯利将录得介乎40%至60%的增长及较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经重列纯利将录得介乎15%至35%的增长。
股东及有意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