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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核矿业(1) 非执行董事退休及调任(2) 执行董事辞任及委任及(3) 最高管理人员变动

2018-01-25 20:28:00

董事会宣布自2018 年1 月25 日起:

(1) 周振兴先生已退休及不再担任非执行董事、董事会主席及提名委员会主席;

(2) 余志平先生已从本公司的执行董事及首席执行官调任为非执行董事、董事会主席及提名委员会主席;

(3) 安军靖先生已获委任为本公司的执行董事、首席执行官、提名委员会委员及薪酬委员会委员;

(4) 幸建华先生已辞任本公司的执行董事、薪酬委员会委员、副总裁、首席财务官及授权代表;及

(5) 陈德邵先生已获委任为本公司的执行董事、首席财务官及授权代表。

非执行董事及董事会主席退休

中广核矿业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董事(各「董事」)会(「董事会」)宣布,由於年龄原因,周振兴先生(「周先生」)已退休及不再担任非执行董事、董事会主席及董事会辖下的提名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主席,自2018 年1 月25 日起生效。

周先生已确认,彼与董事会之间并无意见分歧及亦无有关彼退休之其他事宜须提请本公司股东垂注。

董事会藉此机会向周先生於彼担任非执行董事、董事会主席及提名委员会主席期间内为本公司作出的贡献致以谢意。

非执行董事及董事会主席之调任

董事会亦宣布,余志平先生(「余先生」)已从本公司的执行董事及首席执行官调任为非执行董事及董事会主席,自2018 年1 月25 日起生效。此外,余先生已获委任为提名委员会主席并将继续为董事会辖下的薪酬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委员。

余先生的履历详情载列如下:余先生,54 岁,现担任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中广核集团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为「中广核集团」)核燃料板块董事长、中广核铀业发展有限公司(「中广核铀业发展」)及中广核铀业斯科有限公司*(「斯科公司」)(Swakop Uranium (PTY) Ltd.) 董事长。余先生於1989 年加入广东核电合营有限公司(「广东核电合营」)(中广核集团的附属公司)及自1998 年起担任生产发电部规划处副处长(主持工作)。彼其後加入中广核集团公司,并於2000 年7月起至2009 年9 月期间先後担任发展计划部计划统计经理、财经委员会秘书长、研究中心主任及战略规划部总经理。余先生自2009 年9 月起至2018 年1 月期间担任中广核铀业发展总经理。余先生1985 年毕业於华中科技大学并获得工程力学专业学士学位并於1995 年获中广核集团公司认定为高级工程师。彼拥有超过27 年的公司管理和核燃料体系运作实操经验。

余先生已与本公司订立一份於2018 年1 月25 日起计初步为期两年之服务协议,直至其中一方向另一方发出不少於三个月之书面通知终止服务协议为止。彼须按照本公司之组织章程细则最少每三年於股东周年大会上轮席退任及膺选连任。根据其服务协议,余先生并无收取任何薪酬,此乃由本公司经参考本公司薪酬政策而厘定。

除上文披露者外,於本公告日期,余先生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层成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概无任何关系,且於过往三年并无於本集团或於其他上市公司(其证券於香港或海外任何证券市场上市)担任任何董事职位或其他职位。於本公告日期,余先生并无於且并不视作於本公司或其相联法团任何股份、相关证券或债券中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须予以部披露之权益或淡仓。

除上文披露者外,本公司并不知悉任何其他须提请本公司股东垂注之事宜,亦无其他有关余先生之资料须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51(2)(h) 至(v) 条予以披露及并无任何有关彼委任之其他事宜须提请本公司股东垂注。

执行董事兼本公司首席执行官之委任

董事会亦宣布,安军靖先生(「安先生」)已获委任为本公司的执行董事兼首席执行官,自2018 年1月25 日起生效。此外,安先生分别获委任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及薪酬委员会委员。

安先生的履历详情载列如下:安先生,44 岁,现担任中广核集团公司核燃料板块总经理及中广核铀业发展董事兼总经理。安先生於1996年7月加入广东核电合营并於2003年3月至2011年8月期间先後担任大亚湾核电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综合培训处处长,培训中心主任助理及防城港分公司副总经理。安先生於2011 年12 月至2014 年5 月期间相继担任广西防城港核电有限公司生产部经理及总经理助理,并於2014年2月至2016年2月期间担任中广核集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及研究室主任。彼自2016 年2 月至2018 年1 月担任中广核集团公司体系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安先生於1996年7月毕业於清华大学并获得核能及热能利用专业工学学士学位,并随後於2009年6月获得上海交通大学的核能及核技术工程专业工程硕士学位。安先生於2009 年获中广核集团公司认定为高级工程师。

安先生已与本公司订立一份於2018 年1 月25 日起计初步为期两年之服务协议,直至其中一方向另一方发出不少於三个月之书面通知终止服务协议为止。彼须按照本公司之组织章程细则最少每三年於股东周年大会上轮席退任及膺选连任。根据其服务协议,安先生有权收取每年950,000 港元的董事薪酬,此乃参考本公司的薪酬政策後经薪酬委员会建议及董事会批准厘定。

除上文披露者外,於本公告日期,安先生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层成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概无任何关系,且於过往三年并无於本集团或於其他上市公司(其证券於香港或海外任何证券市场上市)担任任何董事职位或其他职位。於本公告日期,安先生并无於且并不视作於本公司或其相联法团任何股份、相关证券或债券中拥有须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披露之权益或淡仓。

除上文披露者外,本公司并不知悉任何其他须提请本公司股东垂注之事宜,亦无其他有关安先生之资料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h) 至(v) 条予以披露及并无任何有关彼委任之其他事宜须提请本公司股东垂注。

董事会谨藉此机会热烈欢迎安先生加入董事会。

本公司的执行董事、副总裁、首席财务官及授权代表之辞任

董事会宣布,幸建华先生(「幸先生」)由於有意发展其他事业已辞任本公司的执行董事、薪酬委员会委员、副总裁、首席财务官、根据上市规则第3.05 条而言的授权代表及香港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授权代表」),自2018 年1 月25 日生效。

幸先生已确认,彼与董事会之间并无意见分歧及亦无有关彼辞任执行董事之其他事宜须提请本公司股东垂注。

董事会藉此机会向幸先生於彼担任本公司的执行董事、薪酬委员会委员、副总裁、首席财务官及授权代表期间内为本公司作出的贡献致以谢意。

本公司的执行董事、首席财务官及授权代表之委任

董事会亦宣布,陈德邵先生(「陈先生」)已获委任为本公司的执行董事、首席财务官及授权代表,自2018 年1 月25 日起生效。

陈先生的履历详情载列如下:陈先生,43 岁,现分别担任中广核集团公司核燃料板块及中广核铀业发展的总会计师。陈先生亦担任中广核铀业发展的若干附属公司(包括中国铀业发展有限公司、中广核铀业新疆发展有限公司及斯科公司等)的董事。陈先生自1996 年7 月至2001 年12 月期间担任安徽物资集团公司的材料贸易中心财务部副经理。彼随後於2001 年12 月加入广东大亚湾核电服务集团有限公司。陈先生於2007 年5 月至2013 年7 月期间先後担任中广核集团公司财务部主管、预算管理经理、预算部副主任及预算部主任。彼於2013 年7 月至2014 年6 月期间担任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并於2014 年6 月至2018 年1 月担任中广核铀业发展财务部经理。陈先生於1996 年6 月毕业於安徽财贸学院并获得会计专业经济学学士学位及於2012 年获得厦门大学颁发的会计专业硕士学位。陈先生於2008 年获得中国高级会计师职称,并於2009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资格。彼拥有逾21 年的财务管理经验。

陈先生已与本公司订立一份於2018 年1 月25 日起计初步为期两年之服务协议,直至其中一方向另一方发出不少於三个月之书面通知终止服务协议为止。彼须按照本公司之组织章程细则最少每三年於股东周年大会上轮席退任及膺选连任。根据其服务协议,陈先生有权收取每年864,000 港元的董事薪酬,此乃参考本公司的薪酬政策後经薪酬委员会建议及董事会批准厘定。

除上文披露者外,於本公告日期,陈先生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层成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概无任何关系,且於过往三年并无於本集团或於其他上市公司(其证券於香港或海外任何证券市场上市)担任任何董事职位或其他职位。於本公告日期,陈先生并无於且并不视作於本公司或其相联法团任何股份、相关证券或债券中拥有须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披露之权益或淡仓。

除上文披露者外,本公司并不知悉任何其他须提请本公司股东垂注之事宜,亦无其他有关陈先生之资料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h) 至(v) 条予以披露及并无任何有关彼委任之其他事宜须提请本公司股东垂注。

董事会谨藉此机会热烈欢迎陈先生加入董事会。